為深入學習宣貫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9月10日,宜昌港務集團邀請宜昌市應急管理局法規科科長王康安到集團作專題培訓。

培訓課上,王康安全面講述了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主要調整章節,重點講解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的內涵。她強調,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突出落實好“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等7項重要職責。結合近年來宜昌市發生的典型案例,她剖析、論證了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強化安全基礎管理保障的極端重要性。

通過培訓,與會人員深刻理解了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各自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對于不嚴格依法履職盡責可能導致的嚴厲處罰和嚴重后果有了更加深入的認識。此次培訓有力促進宜昌港務集團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落實,推動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邁向新臺階。

宜昌港務集團領導班子成員,總經理助理、副總工,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公司負責人及專職安全人員參加了培訓。